因个别考生资格复审放弃或者不合格,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复审放弃和不合格考生、递补考生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弃或者不合格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放弃或者不合格人员名单:
20142305480805 20142313481512 20142305480630 20142314481604 20142313481519 20142313481505 20142313481503 20142305480729 20142305480602 20142305480415 20142314481610 20142305480230 20142305480315 20142305480115 20142306481017 20142306481016 20142306481009 20142306481025 20142307481123 20142305480325 20142305480225
递补人员名单:
20142313481514 20142305480205 20142305480804 20142305480723 20142305480206 20142314481609 20142305480620 20142305480728 20142305480627 20142306481020 20142306481022 20142307481106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6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城阳区卫生局209室(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瀚源酒店南侧)。
四、资格审查内容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及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单位等级证明、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资格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联系电话:(0532) 87968697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