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充实部分县直部门。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不包括学校和医疗单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公务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9年6月7日以后出生);事业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3、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2012年6月7日以前参加工作);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参加选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单位;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录、聘用处于试用期内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
共选调8名,具体计划见附件。
四、选调方法步骤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推荐。对报名人员,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和素质把关,提出推荐意见,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凡符合条件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管档部门公章)、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定的《三龄一历审核确认表》(加盖管档部门公章)、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四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4年6月7日。
报名地点: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2、笔试。报名人数不超过选调计划5倍的职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5倍的职位加试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同一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80%计入总成绩。
4、考察。加试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实行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5、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每个职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面试、考察成绩高低确定。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考察对象范围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使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党团组织等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监督电话:7218932
本简章由汶上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选调计划表
汶上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