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2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2、2013年毕业生及2014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生。具体为: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及国外、港澳台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4、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28日。
报名人员登陆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 www.htxrs.gov.cn),下载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将所需表格及影印材料压缩打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htjqzp2014@126.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提交表格及影印材料:
1、《2014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2014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附件3)、《2014年桓台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的提供报到证,国外、港澳台研究生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使馆证明;
(2)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书、《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附件5);
(3)按招聘范围第3条报考的考生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以上已取得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表彰奖励情况证书(证明),中共党员可提供组织所在党委证明(该项因个人原因提报不全影响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将按照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主要依据: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成绩、表彰奖励、任职情况、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综合情况。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主管部门对计划适度调整。
(三)考核
招聘主管部门组成2至3人的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进行实地考核。
考核时间:2014年5月。
考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与本人座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与本人座谈从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考核组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根据实地考核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核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依据在校学习成绩、表彰奖励等情况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根据综合情况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0533-8162299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0533-8182713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0533-8163326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