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口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其他类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事宜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其他类岗位的体检时间为4月4日。
参加体检人员务于当日上午6:15前到达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20号)门口集合,统一参加体检。考生在没有征得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
三、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2、体检费用(约600元,多退少补)自理(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暂由个人垫付),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缴,根据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交付给体检医院。
3、要根据体检操作手册和体检医生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项目。
4、参加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所带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6、弃权人员须写出书面材料,并由本人签字,传真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7、参加体检人员须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