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烟台市莱山区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持人4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12月底前毕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发送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考者于2013年12月31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s6891572@163.com)进行报名:(1)《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扫描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4)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3)。
招聘机关根据报考者发送的邮件进行初审,并电话告知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考评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评实行百分制。专业技能考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评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专业技能考评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技能考评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技能考评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考评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专业技能考评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评,并以重新考评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考核工作由招聘机关负责组织。招聘机关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分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莱山区人才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