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为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0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2014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2014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能力突出。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区卫生主管部门将组成工作组,于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30日到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现场组织宣传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登陆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lzrs.gov.cn),下载《2014年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2014年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3)、《2014年临淄区卫生系统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后,持以上表格一式两份和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格式见附件5),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期间,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考核组,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是对资格初审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分析与应变能力等,考核组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进行客观评价并赋分,赋分情况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公布。专业能力考核全部结束后,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赋分情况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专业能力考核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选的专业能力考核分数不得低于80分。
(四)综合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结束后,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如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综合考核人选,上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需与应聘人员报考的学历段一致。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核
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据实客观地写出考核报告。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报告及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综合考核、体检弃权或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临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中共临淄区纪委、临淄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33-7223131 0533-7176710
监督电话:0533-7220357
附件:
临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