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3】10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募第二批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招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优先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有昌邑市户籍或昌邑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一)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的毕业生;
(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查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情况、就业报到证派遣情况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三)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的是社区管理岗位,服务岗位为全市十个镇(街、区)的所辖社区,全市计划招募71人。服务内容包括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社区管理工作,专职负责在社区承办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新农合、低保、社会救助等相关事务。
四、招募办法及程序
1、对已报名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
2、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第二轮次优先招募。
3、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若第一轮、第二轮招募人数仍达不到需求人数,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第三轮次招募。
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3日。报名时持困难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户口本和1寸近期彩照4张、《昌邑市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两份及《诚信承诺书》1份(自行到昌邑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到昌邑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昌邑市北海路220号)现场报名。
5、若报名人数超过需求人数,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人员管理及聘用期限、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市人社局负责与相关镇(街、区)、正式招募人员统一签订“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每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主择业。协议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解除协议,并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2、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850元。按规定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
整个招募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7116111 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6-7123768 7195611
查询网站:昌邑市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changyi.gov.cn/
附件:1、昌邑市购买社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