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计划遴选事业编制人员4名,其中,综合文字岗位1名、文化宣传岗位1名,经济管理岗位1名、金融管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和报考范围
(一)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2.现为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人员;
3.身体健康,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2010年9月30日以前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称职(合格)以上;
4.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综合文字岗位、文化宣传岗位可放宽到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二)报考范围
1.综合文字岗。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的人员。
2.文化宣传岗位。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的人员。
3.经济管理岗位。
(1)具有大学以上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学历;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
4.金融管理岗位。
(1)具有大学以上金融管理及相关专业(财会专业除外)学历;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中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及照片需提供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低于2:1时,则相应减少遴选人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分析、办文办事等方面的能力。参加笔试人数较多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不高于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
(四)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研究录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2日。
报名地点: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8909083,电子邮箱:dyngqdzbgs@163.com
(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立遴选办公室,负责遴选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