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乳山市部分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 2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驾驶员岗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
(四)乳山市生源或具有乳山市常住户口(2013年9月1日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立案审查的,身体残疾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11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市政府综合楼办公楼一楼西107室)。
考生根据招聘职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时,考生填写《2013年乳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户籍证明、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其它岗位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费40元,面试费每人70元。
三、招聘及分配办法
采取笔试(驾驶员为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驾驶员技能测试以场地考试和路试为主)。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驾驶员按1:2比例、其他岗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最后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进行等额初选,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进行考核、体检。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由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统一分配。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事业编,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签订不少于3年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市统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金。
咨询电话: 0631-6654170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