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经过笔试、面试,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产生了173名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规定,按照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审核部门提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一)提交材料包括:《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人事档案(必须封好自带)、报名相关材料(与岗位相关的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入围考生必须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由本人持区人社局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管理部门调转。办理调档函的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有关考生到河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领取。
(二)材料提交时间:2013年8月14日下午5:00前。如到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我们将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按照相同的标准对其进行考核。部分提出缓交有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籍、学历、解除劳动协议、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或出具有关保证书的考生,也应于8月14日下午5:00前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无法提供且该材料直接影响聘用资格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考核。
(三)材料提交地点:以上材料收集整理完成后,综合类岗位考生提交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6办公室(3661080)、教育类岗位考生提交到区教育局人事股(3652836)、卫生类岗位考生提交到区卫生局办公室(3653350)。
(四)审核材料:各考核部门负责材料的初审,汇总相关情况。完成后,教育局、卫生局将考核人员的人事档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在此之前考生档案不得拆封。
(五)考核结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核情况后,对考核对象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附件1:2013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考核范围名单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