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招远市检察院派驻(镇、区)检察室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派遣制)4名,为自来水公司辛庄水厂招收技术工人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检察辅助人员
专业限于文秘、法学、会计、初等教育各1名,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品貌端庄,性格开朗,工作积极热情,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2.技术工人
限于男性,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及要求:
(1)汽车维修与驾驶2名
须持有A2(A1)和B2驾驶证(各1名),且驾驶证、上岗证齐全有效,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2)电气焊2名
须持有高级电焊工技能岗位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
(3)电工2名
须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
以上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招远生源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记载为准)、学历等须符合招聘岗位规定要求,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山路106号)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手续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出具户口迁移证)及3张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
技术工人岗位须提交汽车驾驶证、国家承认的其他各类等级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四)报名登记
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主要测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笔试成绩和计划录用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沟通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技术工人
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2、政审。由人社局牵头,金鸿人才派遣公司参与,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
六、录用及管理
检察辅助人员由金鸿人才派遣公司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解除合同。派遣期间,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办发[2011]21号《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约定。
辛庄水厂技术工人由人社局根据企业用工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8211573, 15726575998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