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1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按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共一天半,时间:6月20日(9:00-12:00,14:00-17:00),21日(9:00-12: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6月21日17:00。
递补时间:6月22日-24日(9:00-12:00,14:00-17:0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0日-21日(9:00-12:00,14:00-17:00)。
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费时间:6月22日-24日(9:00-12:00,14:00-17:00)。
(二)地点
平邑县人才市场(平邑县蒙山大道267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
4、《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5、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18日-24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须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非平邑县户口且未在平邑县办理人事代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生源地证明。另外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非临沂市户口且未在平邑县办理人事代理的,也须提供生源地证明。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或人事代理合同。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平邑县教育体育局等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