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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11-09-19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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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推荐:2011年淄博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辅导简章(淄博)
           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面试辅导简章(博山区)
 
计划招聘人数:52人
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9月27日—29日
    缴费时间:2011年9月27日—29日
    报名网址: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
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非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00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博山区常住户口或博山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2010、2011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在博山区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医学类岗位(专业),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9月27日—29日。
    缴费时间:2011年9月27日—29日。
    报名网址: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
    具体报名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初审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10月14日—15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1年9月26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 3年内报考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1年9月26日下午1:30-5:00,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学外其它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报到证的须出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提供本人档案。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3、海外学历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方法及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聘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学外其它专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科目: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知识;非医学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  上午:9:00—11:00。
    3、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 70 元/人。
    4、考试成绩在博山政务网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聘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医学类除临床医学、护理学外其它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报考同一个专业的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对因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本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进行岗位选择,同一个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挑选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区外人员被聘用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4110144
                                         0533-4180841
    监督电话:博山区监察局               0533-4110117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
www.boshan.gov.cn)或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qhrss.gov.cn)。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3、2011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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