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在我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的下列三类人员:
1.2013年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取得面试成绩合格者;
2.2013年以前参加省考取得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
3.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泰山区的2011年至2013年山东省师范类毕业生在校未认定的,需在我区参加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2月24日— 2月28日(每天上午9点半前),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
2,地点:泰安市中医二院欣康体检中心地址:东岳大街东段226号(市质监局西邻)电话:6112277 13156977888。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喝水,待医院抽完血后再吃饭、喝水。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直接交到体检医院收费处。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即可离开医院,体检表交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泰山区教研科研中心师训科。
五、相关要求
1.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见附件);
2.若体检不合格,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通知有关人员者进行复检;
3.具体认定发证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以免贻误。
咨询电话:6368118,联系人:杨兴志、井绪梅。
泰山区教研科研中心师训室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