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幼儿园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综合素质高,符合幼儿教师任职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考。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适应幼儿园工作的需要。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16日—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振兴路78号)报名。19日下午2:00至4: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enli.gov.cn)或垦利教育信息网(http://www.kljy.gov.cn)下载《垦利县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非事业编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报名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费8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成绩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在垦利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采取讲课、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说课分值50分;技能分值50分,包括:声乐、键盘、舞蹈(以上三项现场抽签确定一项),分值30分;美术确定主题集体测试,分值20分;总计100分。交纳面试费70元。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垦利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三、聘用及管理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审、体检的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确定的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再次递补。其它未尽事宜,由城区幼儿园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月薪1486元,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年薪执行上一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2522299
垦利教育信息网:http://www.kljy.gov.cn
垦利县城区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