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乐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昌乐县公开遴选补录工作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现进入选岗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岗时间
2014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
二、选岗地点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十四楼(昌乐县孤山街203号)。
三、选岗办法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单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选岗。
2、选岗时,考生必须在2分钟之内选择单位并签名确认。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与调换。
3、选岗开始后未及时到达者,其他人员先行选择;选岗结束仍未到达或拒绝选岗者,视为自动弃权。
中 共 昌 乐 县 委 组 织 部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