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是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主要负责全省煤田地质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组织和实施全省煤炭资源规划、调查、勘查和评价,承担国家和省级出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煤炭地质勘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招聘地勘类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19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邮箱:rsldc@163.com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②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求职简历、就业推荐表、学历成绩单等;③有本人签名的《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
报名结束后,按实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招聘。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在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mtkc.com)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煤田地质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