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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2017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创建于1899年,是山东省首批办好的十九所重点中学之一、省级规范化学校。2017年9月,投资6.5亿元、占地508.07亩的新校区将投入使用。为建设全国知名、全省一流的“老校+新校”“名校+强校”的新一中,实现学校发展的新跨越,经泰安市政府批准,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岗位数量
1、招聘范围:泰安市以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中学校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2、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语文 3人,数学4人 ,英语3人 ,物理2人,化学2人,地理1人 。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另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曾担任过班主任及高三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下列称号之一: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质课一等奖。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9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应聘者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08:00-7月12日17:00
报名人员从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2017年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电子邮件发至tayzjszp@163.com(登记表、照片均以附件形式发送,照片以“学科+姓名”命名,且为不小于20K 的JPG格式)。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程序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4小时后进行初审并邮件进行回复。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初审的应聘人员,本人须尽快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2017年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综合荣誉或教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布文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泰安一中老校区)校办公室。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7月13日17: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量化考核,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材料,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材料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每个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量化考核成绩依次递补。量化考核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7月17日9:00以后。
(四)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为面试,采用试讲方式分学科进行。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下午18:00。面试地点: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117号(泰安一中老校区)。考生可于7月18日9:00以后登录个人报名邮箱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并粘贴照片。
应聘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前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试讲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此次招聘考试的试讲成绩为总成绩,资格审查量化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试讲成绩并列的,则按资格审查量化赋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继续并列,则安排说课10分钟(备课10分钟),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再次并列,由评委现场票决,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试讲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列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简章》由泰安一中负责解释,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教育局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38—5885101(泰安一中)
监督电话:0538—6991182(泰安市人社局)
0538—6991878(泰安市教育局)
附件1:《2017年泰安一中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细则》.docx
附件2:《2017年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