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县2013年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3年全县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
二、工作程序
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招考单位(部门)具体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本人小结。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述职;
2、组织考核。招考单位(部门)对拟转正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报告,对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3、审核备案。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材料,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管理分工,分别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4、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招考单位(部门)按照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办理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
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取消录用。
三、工作要求
做好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是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2013年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
考核和定级审核备案须上报的材料:
1、公务员试用期工作总结一份;
2、招考单位(部门)考核报告一份;
3、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转正定级审批表(样表附后,在电子版填写完成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务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所有报批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任免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