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4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4年8月14日至1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均为原件)在面试前40分钟到点名处(枣庄市人民警察学校综合办公楼一楼大教室125房间)集合。
二、面试地点
枣庄市人民警察学校(颐正路7号<枣庄新城长白山路与颐正路交叉口往东200米>)。
三、其他
同一职位的考生,应在同一天的上午或下午的同一组进行面试,如有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情况,请及时联系。电话:0632-3314511。
中 共 枣 庄 市 委 组 织 部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