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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优青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44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杰青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6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7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4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数量和影响力居省属高校前茅。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9个学科进入前70%,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为B+,为省属工科高校唯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7人(其中辅导员岗位2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人(均为辅导员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辅导员1、2、3、4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辅导员5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qu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8:00 —6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7日8:00—6月11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zp.qust.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参加笔试当天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5)应聘辅导员岗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有主要学生骨干任职经历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骨干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骨干,须提供《任职主要学生骨干证明》(附件4),院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
上述材料须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扫描件。
准考证打印、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辅导员1-4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
其他初级岗位按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发展潜力、语言表达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保障措施
引进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方式
辅导员1-5岗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7978
其他岗位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