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 : 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防疫要求及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本人签字的《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8),扫描考点场所码,上交彩色打印好的显示个人完整信息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相应数量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纸质材料,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携带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1)。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9日— 8月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减少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等待时间,采取分岗位集中审查的形式。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时间安排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见附件1。
(二)递补审查时间
2022年8月11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温馨提示:接近面试最低分数线岗位的考生很有可能进入递补环节,目前疫情多变,防控工作复杂严峻,请提前做好递补环节的资格审查准备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避免影响后续面试工作,特别是疫情发生地的考生要时刻了解当前的疫情防控政策,提前谋划做好充足准备。
(三)资格审查地点
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青山路校区(微山县青山路31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基本情况表》(附件2),自备纸质档案袋,将基本情况表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成绩单》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登录报名入口打印)。
5、《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3张。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发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提交的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专业相同)。
7、查询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网址:https://www.chsi.com.cn/)、学位《认证报告》(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操作流程见附件3),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查询打印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8、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现在有正式就业单位、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③此前已就业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④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9、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截图(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操作流程见附件4)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加盖认证部门公章的复印件,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原件及复印件,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附件5),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在职人员应聘的(含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6,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
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要有录取学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和考生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国有大型企业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还需加盖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加盖所在县(市、区)人社调配部门公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11、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2、报考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省运会金牌奖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以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报考的,提供《师范类专业承诺书》(附件7)。
1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5、限制微山县户籍或生源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及本人页)或本人学历档案中《高考电子档案》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6、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彩印),并按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顺序(2-16)排列好,一次性提交。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提前准备,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取消面试资格后,该职位面试人数仍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递补工作的,责任自负。
四、缴费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不收现金,手机现场扫缴款码支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面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和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9),扫描考点场所码,上交彩色打印好的显示个人完整信息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相应数量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纸质材料进入考点,方可参加面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1),未携带的不得入场。到达面试地点,进入指定的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备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如放弃资格审查,请于2022年8月10日下午6点前发送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的《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声明》(附件10)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wsrsk0717@163.com,邮件名称为“放弃声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并拨打电话0537-3181665或0537-8220710进行确认。
2、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并按照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顺序排列好。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并及时了解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考试组织机构联系变更,因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面试及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如有变化,将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了解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相关通知要求。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防疫部门电话:0537-8221573,0537-8296199
考试组织机构电话:0537-3181665,0537-8220710
6、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附件2:2022年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基本情况表.xlsx
2022年8月5日
http://www.weishan.gov.cn/art/2022/8/5/art_71159_2724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