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等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计17家单位,招聘104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8人,各招聘单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全文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在规培基地培训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肥城市人民医院、肥城市中医医院、肥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3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各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13日11:00至3月17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17日16:00前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3月17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wzg8533@-163.com,并拨打0538-3228533进行确认。免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其中,对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按照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20〕13号)文件要求,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结合我市医学人才培养情况、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单位需求实际,对报考起点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等2项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免笔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度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对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对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岗位、报考起点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等2项专业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泰安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7个类别。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届时将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含递补人员)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每人70元,缴费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对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岗位、报考起点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等2项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综合以上情况,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详细地评价考察对象,作出依据充分、合理合法的书面考察结论,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对编制管理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务期。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在肥城市域内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23189
监督举报电话:0538—3228533、3229717
咨询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2:2023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1:2023年肥城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8日
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3/3/8/art_252804_10326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