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百所高职示范院校之一。目前,拥有浮烟山主校区、潍坊滨海分校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校生14000名, 办学涉及纺织服装、外语、经济管理、机械、土木、生物与化学、信息、水产、艺术传媒、汽车等10余个领域,在山东省高等教育评估研究所发布的专业大类评价中,学院80%的专业连续两年处于同类专业领先水平。与加美英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122家国外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教育部考试中心在我院设立了托福网考、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英国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韩国语能力考试、日本语能力考试等海外考试考点和国际IT认证考点和对外汉语考点,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在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建院30多年来,学院形成了“校企所共栖,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提升”办学特色,形成了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学与生产、科研与技术服务相协调的互动机制和办学格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z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相关材料直接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③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有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科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7房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中级岗位的招聘,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学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杜老师 范老师
电话:0536-8782356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7房间 )
邮编:26105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