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研究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宁津县大曹镇卫生院032岗位计划取消;乡镇卫生院(合并岗位)(影像学)034岗位按照1:3比例核减,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宁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022岗位,宁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岗位,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42岗位、043岗位,宁津县乡镇中学数学合并岗位048岗位,宁津县第一实验中学052岗位,宁津县杜集中学053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降低至1:2。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