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河东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5日
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取消计划数 | 核减计划数 | 核减后计划数 | 备注 |
1 | 河东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综合实践B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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