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经过笔试、面试,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产生了54名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为做好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的规定,按照《2015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考核范围的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人社局提报材料进行审核。
(一)提交材料包括:《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人事档案、报名相关材料(与岗位相关的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有效的户籍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考核政审材料。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下午5:00。
(二)人事档案的调取。入围考生抓紧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单位,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凭身份证到河口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调档函,并携调档函到有关单位办理档案转递。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达,严禁邮寄或个人自带。
因考取研究生无法按时提交人事档案的,要提交研究生录取院校出具的该考生放弃读研证明,否则视为考生放弃事业单位聘用考核资格。
(三)材料提交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9办公室(3661080)。
(四)考核结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组织审档工作,并综合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我们将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按照相同的标准对有关考生进行考核。
附件1:2015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考核范围名单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