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详见本网站6月16日发布的《2015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公告》中附件3。(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于7月22日左右电话通知递补,请综合类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提前做好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大会议室(0201房间)外侧大厅(考生7月21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7月22日上午11:00前将指定材料送至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九楼人事调配科(0909房间))。
(三)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两名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收费工作人员交给考生发票。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持经两名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和发票到“资格复核处”复核,复核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根据《简章》中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签承诺保证书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工作时间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须签承诺保证书可在面试后二日工作时间内提供。本人未在7月21日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说明。提供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件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户主页、索引页及考生本人页共3页复印到一张纸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留存原件;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3、《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工作简历如实填写。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zyrsj.zhaoyuan.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