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千人面试群 3010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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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二、审查地点:原山亭区卫生局东四楼会议室(山亭区府前路22号,山亭宾馆南门对过)
1、综合类:联系电话 0632-8823879 8823504;
2、教育类:联系电话 0632-8811791;
3、卫生类:联系电话 0632-8829885。
三、有关要求: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如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的,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3、卫生类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于7月6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均为原件),到原山亭区卫生局政工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区、市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教师资格证(2015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及能够正常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查询证明及承诺书)、卫生执业资格证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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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附件1:2015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名单
附件2: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格式(本人非山亭户籍或高考前学籍非我区中学)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证明格式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格式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