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千人面试群 301064336
------------------------------------------------------------------------------------
根据《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综合类(A)为50分,教育类(G)为40分,医疗类(B)为4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地点:崂山区委党校 (科大支路57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和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除需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我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退役证和户籍证明。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简章》另有规定的按所报考《简章》执行。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和《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面试方案》已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按《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四)区直事业联系电话:0532-88996162,15908986825;
教育系统联系电话:0532-88996082,13605326307;
卫生系统联系电话:0532-88997375,18953233789。
附件:
1、2015年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
2、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名单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