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东营区政府0号办公楼1307室。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中除联系方式和本人签名外的,其他内容手填无效。
2、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4、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应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的出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5)东营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东营生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应聘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3、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4、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材料,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联系电话:8268687。
附件:2014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