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级留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15个行业公共技术平台,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发展到154家,产学研基地97家,孵化器、加速器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是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试点和山东省科技金融试点高新区。在区内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25家、中国500强企业30家,形成了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等特色主导产业,建成工程机械、光电信息、生物技术、纺织新材料4个国家产业基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31号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条件见《济宁国家高新区2014年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二、聘用办法
博士研究生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实行雇员制,
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转为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将本人简历和《济宁国家高新区2014年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济宁国家高新区网站、济宁国家高新区人才联盟网站下载)发送至jngxqzp@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或在高新区人才联盟405房间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济宁国家高新区2014年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3、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4、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2014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8月20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访问媒体
济宁国家高新区网、济宁国家高新区人才联盟网、齐鲁晚报、济宁晚报等。
本简章由济宁国家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7-325592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海川路8号高新区产学研基地D3座人才联盟405室
网址:www.jnhn.gov.cn http://www.jnhn551.com/
济宁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