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学校占地197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271人;设有21个系(院、部)、42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建有8个省级特色专业、23门省级精品课程,已初步形成文、理、工、管、教、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各类在校生34500余人,其中普通在校生18200人,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在校生16000余人。培育了飞行技术、孙子研究、安全文化、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航空信息技术研发七大特色品牌,2012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拥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孙子文化产业研发基地等12个省部级创新平台和滨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滨州市人文科学研究基地等7个市级创新平台。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13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20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滨州学院》(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参加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滨州学院》(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应聘岗位_专业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将上述文件及个人简历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163.com(以“应聘岗位_专业_学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成绩单(含硕士研究生阶段);⑦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纸版按序号排序提交,其中,材料①-⑥合并装订1份,材料⑦与材料⑧合并装订9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申保忠 张 鹏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滨州学院.XLS
滨州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