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新招聘教师的质量,2014年市直高中学校拟使用部分教师招聘计划,从有关高校择优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数量22人,具体岗位和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院校不限。硕士研究生,限“211工程”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
3、学习成绩和专业素质优秀;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4年5月26日——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30
地点:莱芜市教育局人事政工科(莱芜市文化北路20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和学位证(或证明)、高校在读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院系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研究生段历年学习成绩表、就业推荐表、莱芜市市直高中学校201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定向委培、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须分别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解约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招聘范围和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说课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进入说课人员名单。
进入说课人员名单在莱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说课
说课按所报学科分岗位进行,分岗位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先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成绩每半天进行汇总、当场公布。
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名单;招聘2人以上(含2人)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说课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列入考察人员名单。
4、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等情况,查看档案材料、与院系领导、教师及部分同学座谈等方式进行。
说课、考察结束后,按说课占60%、考察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说课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说课、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7、签订就业协议书
公示无异议的,按所报考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报到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终止协议。
8、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后,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一经聘用,按照《莱芜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莱办发〔2012〕16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认定后,5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助。
咨询电话:0634-6213646、6213506
3、莱芜市市直高中学校201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莱芜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