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经研究,菏泽一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2014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资格审查、初选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3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菏泽一中新校区人力资源处(人民南路907号)
联系电话:0530-5296016 5296005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初选
在市人社、纪检监察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市教育局会同菏泽一中组织初选,初选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初选笔试时间:3月28日8:30—10:00;面试时间:从10:30开始。初选地点:菏泽一中新校区(人民南路907号)。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选成绩不计入“五、面试”成绩。
五、面试
一般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市人社部门与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说课(讲课)或专业技能测试加说课(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面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菏泽一中新校区。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五、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写出考核报告,签署意见,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