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各位应聘人员:
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已经公布,根据《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经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12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市人才大厦二楼(东昌东路66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详见附件《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凡应聘人员提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保资格审查公开、公平、公正。对未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失内容,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
3、《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可于12月11日9:00-16:00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下载打印。后台开放打印时间,仅限12月11日一天,过期不再开放。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4、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特此通知。
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附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提前将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需要留存的第2-16项材料(原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第1项材料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1、近期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
2、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笔试准考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6、学位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报到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9、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按《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第8条提供相应的报到证、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入伍通知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5、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