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我省唯一一所广播影视传播类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956亩,建筑面积 12 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学院现有播音主持系、影视艺术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影视动画系、基础教学部六个教学单位和一个教学实训中心,开设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与传播、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影视多媒体技术、编导、影视灯光艺术、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文化产业管理、录音技术与艺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等二十多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加强学院建设和发展,实现“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战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资格要求;
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6.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7.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5日之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A409室
报名电话:0531-61326622、61326626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及工作经历证明;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签定诚信承诺书,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方式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背景、教学能力、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进行资格复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它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学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乘车路线:乘K301路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531—61326622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