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烟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核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早晨6:30,集合地点为烟台市南山公园北门广场(烟台市环山路南山沟1号,烟台啤酒厂西行500米路南,可乘坐7、21、23、43、44、46、58、80路公交车至南山公园站下车)。
(二)体检注意事项
1、等额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另行公布)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及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免费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本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二、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递补,连续两个工作日联系不上递补考生的,取消考生递补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3年烟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市体育局 0535-6613453
烟台市文广新局0535-6221522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6789930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