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山东教育印务中心系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保密局批准的山东省唯一省级以上保密试卷印刷资质单位。承担机关文件资料印刷、各类保密试卷印制、各类教材与图书报刊印刷、各类证书与奖牌制作业务。主办公区坐落于美丽的章丘大学城山东财经大学明水校区院内,占地50余亩。另有历山路老办公区、解放路西办公区(济南办事处)、文化路厅办公区(教育厅文印室)等办公地点。
2.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近年来,单位立足服务决策、服务发展,认真做好科研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办好《中国成人教育》、《现代教育》、《学习与创业》杂志和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做好山东成人教育协会和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工作;注重提升内涵,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二、招聘人员的岗位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山东教育印务中心中级岗位招聘1人、技术工人岗位招聘10人,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中级岗位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专业条件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技术工人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3.其他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三)考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和教育理论知识以及应聘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技术工人岗位笔试科目为保密法以及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笔试安排在10月中下旬进行,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技术工人岗位面试为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如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或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按招聘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山东教育印务中心和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联系人:尹爱玲,联系电话:0531-89707019,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2号(山东省财经大学校内)。
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联系人,王治芳,联系电话:0531-82621711,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