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度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3年河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8月1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到河东区政务大厦十八楼人员调配科领取《体检通知书》,同时缴纳体检费用260元(请自备零钱,不负责找零)。未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当天上午6:30前,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3、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8388818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