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研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中小学为县教科研中心选聘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全县范围内的在职在编教师、乡(镇)教研员;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第一学历应是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报考高中学科教研员最后学历须师范类本科以上,职业教育教研员最后学历须本科以上,初中、小学学科教研员最后学历须师范类专科以上;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或优质课执教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须与提交的学历证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专业一致,小学品生(品社)、小学科学、职业教育、综合实践(校本)、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职位以现从事的岗位为准;2008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至今一直从事所报学段学科的教学或教研工作;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
二、选聘职位和计划
共选聘22名,具体职位和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选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市、县)教学能手证书或优质课证书(只限教研部门颁发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
(三)报名地点: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四)资格审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学校通报,五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
四、考试办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专业知识占70%(分学段、学科单独命题,重点考查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及学科课程标准、省(市、县)中小学教学常规)。
笔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荣获省教学能手、优质课执教者的分别加10分、8分;荣获市教学能手、优质课执教者的分别加8分、6分。以上加分指笔试原始成绩加分,加分项一律不重复计分,按个人最高加分项计算。
根据笔试加分后的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并网上公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初选
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为一人的职位,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职位初选最低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初选人员名单网上公示。
六、考核
对初选人员由县选聘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网上公示。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其任职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7282049 7282039 7218932
监督电话:7219722
本简章由汶上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汶上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