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桓编委[2013]10号文件精神,竞聘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竞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竞聘范围:(1)0101岗位面向桓台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竞聘;(2)0102岗位面向桓台县县属医院及13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事业人员竞聘;(3)0201、0202岗位面向桓台县县属医院及13处乡镇卫生院、原桓台县卫生防疫站和桓台县起凤整骨医院在编在岗事业人员竞聘。
4、竞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7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桓台县卫生局南楼会议室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应聘桓台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桓台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3手写),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提交材料装订顺序要求见附件5。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面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为1科,应聘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有关知识;应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监督基本知识,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应聘人员于 8月 8日-8月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竞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
根据竞聘岗位计划,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竞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1)0101、0102岗位原从事我县新农合业务的在编人员同等情况优先,若情况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2)0201、0202岗位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考核弃权或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以上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竞聘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原从事我县新农合业务的在编人员同等情况优先选择。
六、纪律
严格竞聘纪律,整个竞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163326
咨询电话:8182713 8216245
本简章由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桓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桓台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竞聘计划表
2、应聘桓台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桓台县各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员、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 台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