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8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附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州市公安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四楼(范公亭东路2638号,佳乐家超市东邻)。
联系电话:3822718(人社局), 3853808(公安局)。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合格者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现户口已迁到外地的考生还需持迁移前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到报名点填写《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并交纳报名费40元(鲁价费函[2008]13号)。
考生可登陆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下载有关表格。
2、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共进行两项,分别为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两项得分相加即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依次按学历高低、年龄小大顺序确定名次。
名次确定后,根据名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因体检、考核人员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办理合同制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聘用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