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院校2013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的学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除符合下列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蓬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3、烟台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缴费的具体办法请登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说明。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5日
查询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5日
缴费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5日
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http:// www.plrsj.cn(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6月3日—6月5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务必于6月18日—6月20日下载打印《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5日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服务期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蓬莱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
符合定向招聘和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6日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进行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医药类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分别调整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的西医临床B岗位。镇街卫生院医药类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镇街卫生院护理岗位。定向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的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普通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计算机等基础性知识。
医 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占2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内容:西医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麻醉、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使用护理试卷,药剂、中医药剂使用药剂试卷。
各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招聘计划在5人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6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分类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务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填写完整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类别,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普通类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医药类岗位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成绩仍相同,依次按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用人员具体情况,统一提出分配意见,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正式毕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 www.plrsj.cn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 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附件:2013年度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
蓬莱市委组织部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