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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营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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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总体工作安排和招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6年7月19日—20日 8:30-11:30 14:00-17:30
(二)地点:
垦利县教育局(县行政办公新区教育民政老龄办公大楼)302房间。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垦利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需填2个号码(包括本人电话号码和其他能联系本人的电话号码,固话、手机号码都可以,尽量提供手机号码);“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合同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暂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的,视为弃权。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时无法提交的,应聘人员出具说明,同意应聘介绍信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交)。已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4年7月4日以来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及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应提供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材料。
参加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被高校录用的应聘人员,应提供高校录用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和本人自愿放弃读研承诺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应聘资格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于2016年7月18日9:00—7月20日17:30,登陆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enli.gov.cn)下载打印。
(六)咨询电话(2016年7月19日-20日8:30-11:30,14:00-17:30):
0546-2522266(垦利县教育局)
0546-2881377(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