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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胸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胸科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始建于1949年,历经变迁,逐渐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专科医院。医院同时也是山东省结核病与呼吸病防治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在历次重大呼吸系统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方面,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防控救治任务,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医院东西两个院区共占地140余亩,建筑面积40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近千张。现有职工10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8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40余人,中级职称人员340余人。医院围绕“大呼吸”专业体系的建立,重点打造结核病、呼吸病、胸外科、心脏病、重症医学等重点专业,设置了结核科、呼吸内科、胸外科、心血管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24个特色临床科室,其中,结核病、呼吸病和胸外科专业为省级重点专科。医院还设置了呼吸内镜诊疗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等11个诊断辅助科室。汉光国际感染性疾病微生物实验室由省胸科医院、美国贝勒医学院共同组建,设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岗位,2009年ISO15189认可,是中国卫生部-比尔盖茨基金会合作项目新检测技术验证评估实验室。医院还是国家内镜与微创医学培训基地。
医院设备精良,具有多层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C型臂、磁共振成像、Vivid E9彩超等大型临床诊疗设备以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基因扩增仪等几十台比较齐全的检验设备,还拥有体外膜肺氧合(ECMO)、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IABP)、气道反应性测定系统、电子支气管镜、内外科胸腔镜以及十余台世界知名品牌的高端呼吸机。
医院是重大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的省级定点医院,在2003年抗击SARS、2005年防治禽流感、2009年防治甲型H1N1流感,直至近几年的防治H7N9禽流感和MERS重症患者抢救,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积极组建省级医疗救治团队,派出医疗救治指导专家,投身到艰苦危险的临床诊治、院外会诊、医疗指导与救治工作中去,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高度赞扬。
多年来,医院涌现出“人民的好医生”王德理、结核病防治战线上的楷模高兴云等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医院先后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往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5月3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xkyy.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于5月3日-5月11日下午17:00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到报名邮箱sdxkyyrsk@163.com,我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每天下午17:00点前在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医院网站查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报名材料
(1)山东省胸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扫描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含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的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明扫描件;(4)工作经历证明(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5)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注意是执业资格证书非资格证书);(6)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签名扫描件;(7)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考生按照格式“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为邮件标题按上述顺序把所有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材料以附件形式,无须压缩)。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应聘人员考试地点和时间,请于5月12日登陆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查看。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到指点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省胸科医院官方网站,所有通知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检验2岗位可以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小组由我院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人事、纪检、有关专家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理事长任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568042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胸科医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