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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2020年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考简章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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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或临清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 9:00-2月22日16:00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2:00
查询、缴费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临清政务网(http://www.linqi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20年3月17日9:00至3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临清市政务网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同步,为2020年3月22日上午 9:00-11:30。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笔试时间做出调整,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临清政务网予以公告。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清政务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和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岗位要求,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信息发布网站:临清政务网(http://www.linqing.gov.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清政务、临清人社
咨询电话:0635-7132777
报考人员请于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
1.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 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4、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5、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
7、“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9、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符合简章和《2020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进行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缴费成功后,应下载打印《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后, 于2月23日9:00至12:00拨打0635-7132777, 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准备的有关证件:
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低保证(拍照或扫描件);
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拍照或扫描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拍照或扫描件)。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在简章和《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13、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临清市政务网登录后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4、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
同意应聘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15、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政务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6、如何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17、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8、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清市政务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635-7132777),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