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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公示
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经研究,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根据《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及时关注利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类”专题专栏。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北一楼大厅(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行西邻)
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可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dyrsks.cn)笔试成绩查询入口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中共利津县委组织部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8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北一楼大厅(利二路295号,利津县建行西邻)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赴资格审查地点时提前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凭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资格审查。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提示
1、所有进入资格审查地点的考生和考务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体温检测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体温高于37.3℃或者有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和持非绿码的考生,经现场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后,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审查地点审查;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可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审查地点后科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和进入备用隔离审查地点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做好健康管理,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3、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口罩、纸巾等防护物品。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审查地点,建议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应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审查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资格审查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提倡考生独立参加资格审查,陪同人员不得在资格审查地点周围聚集。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电子照片一致,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对户籍另有要求的还须出具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前提供;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择业期内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被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已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16:00前到资格审查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利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类”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中共利津县委组织部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