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县政府与山东省惠苏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和深圳国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引进外资创建了晨光实验学校和致远实验学校两所民办公助学校。为加强其师资力量,提高办学水平,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镇(街道)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部分教师,充实到两所民办公助学校,编制挂靠县直学校。现将遴选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本县各镇(街道)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师德良好,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模范遵守《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时间五年以上(2007年7月31日以前已为我县在编制教师)。
4、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8、初中任课教师报考初中岗位,小学任课教师报考小学岗位。
9、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遴选教师的岗位、层次、学科及人数:
在遴选录用时,按学科名次确定乡镇录用人员,大镇(街道)(原合并乡镇)总人数不超过6人,小镇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18:00。
报名地点:惠民县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须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教师遴选报名表》(可在惠民县惠民县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照五张;
4、报名考务材料费180元。
四、笔试、面试、考察、录取及体检等事项均按《2012年惠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简章》之规定执行。
惠民县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8日